標志設計中對設計元素進行高度概括最終進行提煉,而在VI設計中的各項規范系統在滿足企業目前需要前提下要做到清楚明白,有層次,可執行,要優化整體的系統框架。VI設計系統,設計元素的各種組合,各種規范,各種結構要做到化繁為簡,只有這樣才能有利于標準的執行。
有執行的VI設計才是VI
VI設計中視覺傳達上一定要做到一致性這樣才能讓企業受眾更好的更容易的接受,必須把品牌和企業形象沒有統一的方面加以統一。比如:品牌名稱、公司名稱、商標名稱以及LOGO設計就應該盡量統一,給受眾統一的視覺。
VI設計中設計對象組合上各種形式、尺寸、結構必須安排和規劃的合理。比如標志設計上就會有各種的使用規范,以保證在各種環境上的在具體應用。
VI設計中設計基本要素是最重要的一點,如在VI基礎系統中將標志設計、標準字或象征圖形、企業造型等組合成不同的形式單元,可靈活運用于不同的應用系統,也可以規定一些禁止組合規范,以保證傳播的同一性。
VI設計上必須要有適應性。各種規范的應用應該能夠讓VI在各種載體的應用中都能夠清晰的被人識別。